湖北日报讯(记者唐薇薇、通讯员王晓山)10月30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实施《武汉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后的规定拟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共5章35条,包括总则、申报与审查、建设与维护、保障与监管、附则等。胸外科脱颖而出,它简化了请求和审查电梯安装的过程。首先,明确每个住房单元都申报安装电梯。从住户的要求出发,我们可以开始招募希望在其住宅单元安装电梯的人。二是明确电梯加装年限制度。该研究所电梯安装事宜可以委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原产权单位或房屋建设单位、电梯施工安装公司等管理。三是明确电梯安装异议的调解方式。对电梯安装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协调、调解、听证、诉讼等方式解决。四是明确电梯安装部门的联合审查制度。区人民政府在政务大厅设立专门柜台受理加装电梯审核事项,区行政审批部门组织联合审核并出具意见。加强电梯设备使用施工监督管理首先要统一职能部门的职责。房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过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二是强化参建力量责任。加建电梯工程的设计、土建、电梯安装、监理等部门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对各自运行的质量和安全负责。三是集中电梯竣工检验责任。住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协调指导电梯成品验收。未经同意或无法获得同意,不得使用电梯。四、整合人保养和维护责任。安装人员负责管理电梯的使用。委托给单位。电梯使用管理部门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部门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完善电梯加装配套措施,市、县人民政府应首先制定现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划和配套政策,将加装电梯资金和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次,电梯安装资金由安装方协商共享,符合条件的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投资、社会捐赠等合法资金也可提供。三是优化行政服务,市房屋管理、建设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创建工作机制。制定电梯加装指南、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指南,就电梯加装成本负担、低层建筑住户便利优惠等制定指导意见,提供电梯加装协议样本等。五是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有序参与电梯加装,探索建设、代理租赁等市场化运营机制,设立投资者独资公司。多种模式的电梯安装工作。六是鼓励大面积加装电梯和一体化维保,降低建设和维保成本。为缩短电梯安装工程工期,协调推进电梯安装用地、管道搬迁等工作。鼓励管道部门减少e 或按成本适当收取管道搬迁费用,降低安装成本。七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武汉市将深入排查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小区,通过搭建“安居链”平台,快速了解居民电梯需求,推动实现“单户应用上线”。积极投入政策资金,将加装电梯与老龄村改造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减轻居民负担。电网改造、扩电、管道建设。加大对树木移植、管道搬迁等的支持力度,责成相关部门对树木移植、管道搬迁等收取费用。管线搬迁。加大政府财政和社会资金对电梯安装的支持力度,保障政府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定意见,对电梯加装成本、低层住户便利优惠、工程造价指标等提供指导。支持现有住宅加装电梯,化解存量住房,简化工作流程。积极整合资源,建立“单批、并批、限期”协作机制,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部门职责重复、环节衔接不畅等问题。通过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申请人可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并内转至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公开。共享同步审查,缩短审批周期,有效减轻公众“重复执行、重复质疑”的负担。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全面梳理优化申请要求和环节。实行认证告知承诺制度。对于非核心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承诺书代替部分认证材料。推行“集中申报、统一规划、集中审批、一次建设”的“全所有制”梯次扩建模式,减少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实现特色改造、整体提升。引导保险机构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综合服务保险及相关保险。至于增设电梯的后续管理,我们将在电梯推广“持续存放”模式,由专门机构负责日常运维、定期维护保养等,逐步建立增设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湖北日报讯(记者唐薇薇、通讯员王晓山)10月30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实施《武汉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后的规定拟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共5章35条,包括总则、申报与审查、建设与维护、保障与监管、附则等。胸外科脱颖而出,它简化了请求和审查电梯安装的过程。首先,明确每个住房单元都申报安装电梯。从住户的要求出发,我们可以开始招募希望在其住宅单元安装电梯的人。二是明确电梯加装年限制度。该研究所电梯安装事宜可以委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原产权单位或房屋建设单位、电梯施工安装公司等管理。三是明确电梯安装异议的调解方式。对电梯安装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协调、调解、听证、诉讼等方式解决。四是明确电梯安装部门的联合审查制度。区人民政府在政务大厅设立专门柜台受理加装电梯审核事项,区行政审批部门组织联合审核并出具意见。加强电梯设备使用施工监督管理首先要统一职能部门的职责。房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过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二是强化参建力量责任。加建电梯工程的设计、土建、电梯安装、监理等部门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对各自运行的质量和安全负责。三是集中电梯竣工检验责任。住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协调指导电梯成品验收。未经同意或无法获得同意,不得使用电梯。四、整合人保养和维护责任。安装人员负责管理电梯的使用。委托给单位。电梯使用管理部门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部门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完善电梯加装配套措施,市、县人民政府应首先制定现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划和配套政策,将加装电梯资金和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次,电梯安装资金由安装方协商共享,符合条件的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投资、社会捐赠等合法资金也可提供。三是优化行政服务,市房屋管理、建设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创建工作机制。制定电梯加装指南、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指南,就电梯加装成本负担、低层建筑住户便利优惠等制定指导意见,提供电梯加装协议样本等。五是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有序参与电梯加装,探索建设、代理租赁等市场化运营机制,设立投资者独资公司。多种模式的电梯安装工作。六是鼓励大面积加装电梯和一体化维保,降低建设和维保成本。为缩短电梯安装工程工期,协调推进电梯安装用地、管道搬迁等工作。鼓励管道部门减少e 或按成本适当收取管道搬迁费用,降低安装成本。七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武汉市将深入排查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小区,通过搭建“安居链”平台,快速了解居民电梯需求,推动实现“单户应用上线”。积极投入政策资金,将加装电梯与老龄村改造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减轻居民负担。电网改造、扩电、管道建设。加大对树木移植、管道搬迁等的支持力度,责成相关部门对树木移植、管道搬迁等收取费用。管线搬迁。加大政府财政和社会资金对电梯安装的支持力度,保障政府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定意见,对电梯加装成本、低层住户便利优惠、工程造价指标等提供指导。支持现有住宅加装电梯,化解存量住房,简化工作流程。积极整合资源,建立“单批、并批、限期”协作机制,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部门职责重复、环节衔接不畅等问题。通过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申请人可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并内转至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公开。共享同步审查,缩短审批周期,有效减轻公众“重复执行、重复质疑”的负担。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全面梳理优化申请要求和环节。实行认证告知承诺制度。对于非核心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承诺书代替部分认证材料。推行“集中申报、统一规划、集中审批、一次建设”的“全所有制”梯次扩建模式,减少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实现特色改造、整体提升。引导保险机构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综合服务保险及相关保险。至于增设电梯的后续管理,我们将在电梯推广“持续存放”模式,由专门机构负责日常运维、定期维护保养等,逐步建立增设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